网拍诚信公约

诚信是确保网拍业务持续发展壮大的基础和关键。只有建立用户认可的诚信体系和诚信机制,赢得上下游客户的信赖和支持,网拍才能有持久的生命力。现制订如下诚信公约。

一、规范操作。从拍品征集、签订委托拍卖协议,到拍卖信息发布、拍品现场预展、图片网上展示、客户咨询、网拍平台拍卖;再到拍卖成交后发货、拍卖款结算等整个拍卖过程和环节,必须参照《拍卖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,规范化、程序化操作。

二、如实介绍拍品。所有拍卖物品介绍,必须如实说明拍品品名、品相、品质等实际现状,不虚假、不夸张、不片面、不隐瞒。如有瑕疵明白告知。

三、杜绝恶意串标和托标。竞买人资料严格保密。由真实的竞买人真实竞价,内部不托价,外部杜绝串标,也不内外联合串标。拍卖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把关,把关不严,追究责任。

四、按约定时间发货,并结算拍卖款。拍卖成交后,依据《拍卖须知》或《拍卖规则》公布的时间,按时向买受方发送拍品,并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方结算拍卖成交款。对上下游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,以取信于客户。

五、无条件退货。买受人发现拍品确与拍品预展时描述不符,存在瑕疵未告知。应接受无理由退货,确保买受人买得放心、安心、踏实。

六、用户投诉及时协调解决。对用户投诉的问题,件件及时答复,不正当的投诉,耐心解释;正当的投诉保证妥善解决,不留尾巴和后遗症。

七、诚信会员公示制。网拍联盟建立网拍会员公示平台,接受社会监督,诚信会员列入光荣榜。

八、不诚信会员黄牌警告。对不诚信的会员,经网拍联盟执行机构督促后仍不改正,在联盟内部公示,黄牌警告;屡不改正的,劝其退出联盟,且两年内不得再加入。